我发表的日记
- 婴儿乘车未配安全座椅是违法行为了
今后,家长携带未满4周岁婴儿开车出行不配儿童安全座椅,或已违法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天继续举行,审议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,其中对未成年人乘客安全做出了相应规定。 随着私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多,近年来,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。记者注意到,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,对此做了明确规定。“专家研究表明,发生交通事故时,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重伤率有明显作用。”市教委主任苏明介绍说,根据相关技术标准,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对象主要是4周岁以下儿童,“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接受度,本市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带有尝试性质,宜从宣传、引导、推广和培养使用习惯着手recaro安全座椅。” 草案从倡导角度对家庭乘用车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作了规定: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4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,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”。同时,携带未成年人乘坐乘用车,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,“如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,应当安排其乘坐在乘用车的后排座位” 此外,考虑到近年来儿童坠楼造成伤亡、儿童在家庭乘用车内窒息死亡等意外事件时有发生,草案中还立法明确了父…